一、刑事拘留需要罚款幺
依据我国严格遵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刑事拘留并非作为罚款的一种形式存在,相反地,它是公安部门在处理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时,依法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若在刑事拘留期间,被拘留者被证实确实存在上述法律条款中所描述的违规行为,则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受到相应的警告或处以二百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惩罚;
针对较为严重的状况,司法机构可选择将其拘留五天至十天,并同时附加最高五百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惩戒。
若同伙群体实施了相关违规行为,罪魁祸首可能会被处以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并有权利并处一千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
因此,我们要明确刑事拘留本身并未附带罚款,而仅仅是针对被拘留人员的实际违法行为,可能引发的罚款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刑事拘留需要请律师吗现在
在刑事拘留阶段,犯罪嫌疑人具有聘请律师的资格。从其被侦查机关首次进行讯问或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那一刻开始,他便有权利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首次进行讯问或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那一刻开始,便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力;而在侦查期间,他们仅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此外,被告人也拥有随时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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