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体系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种强制性的司法手段。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取保候审并非等同于实质意义上的刑事惩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第六十六条内容,这种保释手段乃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处理各类刑事案件之时,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状况,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保证法庭审判工作得以顺畅及高效进行而施行的一项保护措施。
再者,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视作犯罪行为的纪录或者刑事前科,自然也就无法留下所谓的“案底”。
而我们通常所说的案底,实际上是指向刑事处分的相关纪录,因此这两者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取保候审会不会退钱
若符合相关条件便可申请退还押金。关于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金额则需根据每个具体案件进行细致评估;只有当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任何取保候审的法定义务时,才可凭借已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相关的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所缴纳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这一预防性措施主要被设定为确保审判过程的顺利进行,而非等同于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实施与否,需由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判断与决策。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犯罪记录或者刑事前科,因此并不会对个人产生所谓的“案底”影响。实际上,真正意义上的案底仅限于刑事处罚记录,二者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