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判了型还用还钱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之明文规定,犯罪者在经由法律的公正审判后,被判处刑事处罚的同时,如因其不法行为给受害人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这些犯罪者仍需根据具体情况承担起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与责任。
故而,即便对于那些已经被判定有罪并受到刑罚惩罚的盗窃犯,他们也依然有责任去弥补受害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盗窃罪判了后可以不退赃吗
确实如此,刑事责任方面的判决不会对涉及的民事责任产生任何影响。在涉及到的犯罪行为中,退赃和赔偿损失等行为都属于民事责任范畴。即便罪犯已经被判处了刑期,他们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且不能因为受到刑罚而减轻或豁免这些责任。
因此,无论罪犯所受的刑罚如何严重,他们仍需偿还欠款。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即使罪犯被判处死刑,他们的遗产也将被用于偿还生前所负的债务。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是多次实施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那么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可能还要面临罚金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明确定义,犯罪分子在接受法律公正审理并判决接受刑事惩处之后,若由于其非法行为对受害方造成了经济方面的损害和损失,这类罪犯仍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及责任。因此,即使是那些已被认定为有罪并受到了刑罚制裁的盗窃犯,他们同样负有责任去补偿受害人所承受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