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盗窃行为的判定及惩治力度主要取决于其涉及的金额以及犯罪性质情况。
若涉及的金额较大,或存在其他较为恶劣的犯罪情节,例如多次实施盗窃、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在盗窃过程中携带凶器、采用秘密手段进行盗窃(俗称“扒窃”)等等,即便在事后将盗取的财物归还给受害者,仍有可能被认定为盗窃罪行,并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因此,在对盗窃案件进行裁决时,不仅要关注涉案人员是否已经归还了盗窃的财物,同时还要综合考虑到盗窃行为涉及的金额、次数、方式等多方面因素。
当犯罪事实明确无误、证据确凿充足的情况下,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罚,且可能需缴纳罚款;
若涉及的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更为恶劣的犯罪情节,则可能需接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更重的刑期,并且须缴纳罚金;
而对于那些涉及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极端恶劣犯罪情节的人员,最高惩罚可能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款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把钱退回去了会怎样
若犯罪嫌疑人事后主动将被盗财物如数退还给原主,此种行为无疑将会对其自身的量刑法度产生积极且正面的影响。在司法裁决过程中,法官会依据其是否真诚悔过以及对受害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否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考量,甚至有可能因此而给予其适当减轻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根据整个案件的所有相关事实与情节来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