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解除怎么办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之明确规定,针对取保候审事宜的撤销流程应依循如下几点要求:首先,公诉机关、人民法院及公安机关在接到相应取保候审申请之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是否允许的决定,同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员及其担保人发出通知;
其次,若决定不批准取保候审,则需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详细阐述拒绝原因;
再次,负责审批取保候审的机构应全面权衡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所需因素、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从而确定保证金的具体金额;
最后,提供保证金的一方应将保证金存入由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专设账户。
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被取保候审人员满足撤销取保候审的条件时,执行机关应立即办理撤销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通常包括退还保证金、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各项限制等环节。
然而,若被取保候审人员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执行机关有权取消其取保候审资格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及其保证人。
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二、取保候审解除了会怎样
在取保候审状态得以解除之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可能会继续保持取保候审的状态,也有可能会变更强制性的司法措施。
至于是否依法开庭进行审理,这取决于案情的具体发展与现实情况的综合考虑。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案件的后续处理提供了必要的时间和空间。
然而,对于那些已经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说,他们若最终被判定构成犯罪,那么在未来仍将面临着由法院作出判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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