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缓刑前提是啥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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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故意伤害罪适用缓刑的条件包括:犯罪者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不致再犯;且宣告缓刑不会对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特殊群体如未成年人、孕妇或75岁以上老人应优先考虑缓刑。即使有附加刑,也需执行。
故意伤害罪缓刑前提是啥

一、故意伤害罪缓刑前提是啥

在阐述故意伤害罪缓刑适用的先决条件时,我们需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进行详细解读。

一旦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即可认定为适用于缓刑:首先,犯罪者必须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其犯罪行为情节相对轻微,具有明显的悔过之意,并且不会再次实施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最后,宣告缓刑并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然而,若犯罪者属于未满十八岁未成年人、正在怀孕的女性或者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则应依法宣告缓刑。

另外,即使犯罪者被判处了附加刑罚,附加刑罚仍然需要得到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故意伤害罪七级能判几年

对于蓄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应给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处罚。如果犯罪情节较为恶劣,致人重伤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极端残忍手段导致受伤者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者,则需承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七十二条明文规定,对于故意伤害罪,符合以下特定条件方得以适用缓刑:首先,被告人须被判处拘役或者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罪;其次,其犯罪行为情节还必须相对较轻微,具备真诚的忏悔意识并保证不再重新犯罪,同时其宣告缓刑后不应对所在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最后,针对诸如未成年人、孕妇以及年龄在7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应当给予优先考虑适用缓刑。即便存在附加刑罚,亦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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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的区别是:
(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监外执行则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怀孕或哺乳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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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期间计算不同。假释犯若被撤销假释,其假释期间不能计入原判执行的刑期之内监外执行的期间,无论是否收监执行,均计入原判执行的刑期之内。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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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缓刑是什么意思判几缓几有啥规定问题解答如下, 看条文就可以明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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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条件,缓刑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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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刑法规定的缓刑制度是指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暂缓执行原判刑罚,规定一定的考验期限,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发生撤销缓刑的法定事由,则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但其有罪宣告仍然存在的制度。缓刑并不是一项的刑罚,它是以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方法达到适用刑罚目的一种制度。新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可见适用缓刑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是被宣告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犯要放到社会上去改造,为确保社会安定,其适用的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人。被判处3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一般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符合缓刑的立法本意。在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指的是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高于3年,但因具有减轻处罚情节,宣告刑是3年以下的,仍可适用缓刑。
2、必须是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最根本的条件。如何认定犯罪分子“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新刑法没有规定具体的衡量标准,在审判实践中应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悔改表现及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3、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缓刑是针对犯罪性质和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而设立的,为的是给某些轻刑犯一个宽大自新的机会。而累犯是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应当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罪犯。此类犯罪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较大,不宜适用缓刑。
二、怎样判断有无社会危害性
1、犯罪的性质。缓刑一般适用于犯罪性质较轻的犯罪,如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重婚、轻伤害、销赃等。这类犯罪一般来说危害性较小,特别是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等过失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再犯的可能性较小,比较适于宣告缓刑;对于一般的经济犯罪,如果给国家、集体造成的损失较小,又尽力挽回了损失,在法定情形内也可酌情适用缓刑;至于、抢劫、爆炸等严重刑事犯罪,因其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较大,一般不宜适用缓刑。但特殊案件,具备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宣告刑又在3年以下,悔罪表现明显,在做好工作的情况下,也可适用缓刑,但须严格掌握。
2、犯罪情节。我国刑法中一般将犯罪情节分为“情节显著轻微、情节较轻、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几个层次。新刑法第13条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37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以其他非刑罚方式处罚。显然,这两种情形不存在适用缓刑的问题。对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其量刑起点一般在3年以上,且社会危害性大,不符合缓刑的条件。只有“情节较轻的”量刑幅度较低,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分子,才比较适于宣告缓刑。
3、悔罪表现。悔罪就是认罪服法、真诚认错、接受审判、重新做人。如果犯罪分子能主动投案自首,坦白交待罪行,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尽量减少损失;揭发检举他人违法犯罪等,又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可以对他们判处缓刑,使他们感悟法律的宽大,有利于他们的改造。
4、其他情节。如犯罪的前因、犯罪分子平时的表现、犯罪时的环境条件等,从这些方面也可分析出犯罪分子再犯的可能性。如有些故意伤害案件,往往被害人也有一定过错,被告人致伤被害人有时是因激愤,有时是互殴时互相伤害,一方构成犯罪,一方未达到犯罪的程度,象这样的案件如果双方能互相谅解,适用缓刑有利于缓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但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不要把身患重病、怀孕、家庭生活困难或工作需要等因素作为适用缓刑的条件考虑,只有犯罪符合缓刑的条件时,才能考虑上述因素。
我表哥捅伤了人,现在我要为他进行辩护,争取缓刑,请求律师提供故意伤害罪辩护意见缓刑模板给我,谢谢。
[律师回复] 苟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的辩护词
(补充)
审判长、审判员:
本人作为苟某某的辩护人,依法参加了相关诉讼活动,现就该案发表如下补充辩护意见:
1、同意公诉人对被告建议在基准刑3-4年的基础上进行处罚、适用缓刑;
2、针对被害人监护人提出的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之规定: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规定: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伤残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苟#故意伤害完全应当按上述规定量刑”。本人认为上述条款与本案案情不符,不应适用。
被告人违法行为的发生,系邻里纠纷导致,并且被害人一方存在明显过错,再加上被告人饮酒过多,在醉酒情况下实施的犯罪行为。被告行为应认定为一般故意犯罪,不应认定为“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犯罪。
所谓“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表现在行为人在实施伤害他人身体行为之前,具有致他人身体伤残的主观故意,在实施伤害过程中产生致他人身体伤残的故意或者客观上有行为表现。当被害人因受到伤害而失去反抗能力之后,行为人产生致残甚至死亡的主观故意或者行为表现。具体体现为:
首先是在行为人实施伤害前,具有致人残疾的故意。
其次,行为人是在实施伤害行为过程伤害时间过长,多次,甚至十次以上,包括多人同时和分别对一人或者多人的殴打、烧、烫等,对受害者身体折磨和精神催残;
再次是行为人在对受害人身体实施伤害行为后,受害人已失去反抗能力,而行为人又继续使用其他方法对受害人进行折磨,如往伤口上撒盐,用烟头烧烫等,以加重受害人生不如死的痛苦程度。
以上三种情形都属于特别残忍。可见本案被告在犯罪行为时,主观上一不不具备致他人残疾的故意,二不具备多次实施加害行为,三不具备受害人在已经丧失抵抗能力后仍然加害。可见被告人并不具备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的构成要件。
另根据《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后纪要》(1999年10月27日)统一规定的,参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称“工伤标准”),而不应当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在“工伤标准”中致残评定为十人级另、三个档次,即十至七级为一般残疾,六至三级为严重残疾,特别严重残疾为二至一级,达到六级经上视为“严重残疾”。该案中受害人鉴定为伤残六级,并不具有“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伤残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构成情形。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法律应对被告人以教育为主,提高被告人的法律意识,以惩罚为辅,给被告人一个改正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故辩护人恳请法院酌情对被告人减轻处罚,适用缓刑。
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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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的,可以适用缓刑。
二、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缓刑: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被害人有明显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
3、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
4、其他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
三、犯故意伤害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宜适用缓刑:
1、没有赔偿且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2、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
3、为了不正当竞争或者泄愤报复等非法目的,买凶、雇凶或纠集伤害他人身体的
4、多人携带管制刀具在公共场所公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5、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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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就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即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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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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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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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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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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