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明文规定,对于实施寻衅滋事罪行者,其所面临的法律制裁范围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直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同时还可附加罚金的惩罚。
这就意味着,若有人触犯了寻衅滋事罪行,理论上讲,他/她将有可能承受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法律亦赋予了法官在特定情形下对犯罪分子免除刑罚的权力。
这往往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如犯罪分子的行为方式、犯罪造成的影响、犯罪分子的认错态度、是否存在悔过之意以及是否愿意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等等。
倘若法院认定犯罪分子具备充足的理由,便有权决定对其实施无罪判决。
因此,是否给予犯罪分子免于刑罚的待遇,必须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若犯罪分子展现出明显的悔过之意,对社会不再构成威胁,并且具有其他法定或酌定的减轻、从轻处罚情节,那么法院或许会考虑对其实施无罪判决。
但这同样需要法院在全面掌握案件事实与情节的基础上,经过深入分析与权衡之后才能做出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犯寻衅滋事罪判处管制二年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处以二年管制期的罪犯所受的惩罚将由公正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并由尽责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同时,对于那些被判定需接受社区矫治的罪犯而言,他们必须在未经执行机关授权许可的情况下,禁止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等基本公民权利。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在我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对于犯有寻衅滋事罪的具体刑期范围划定为: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轻罪惩罚,直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惩,同时刑囚期间还需接受罚金的附加处罚。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法官具有酌情免除刑罚的权力,这主要是基于犯罪者的行为性质、所造成的社会影响程度、其对错误的认识和悔过态度以及是否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若犯罪者能够展现出真诚的悔悟之心,不再对社会构成威胁,并且具备减轻刑罚的相关情节,那么法院便有可能会考虑给予其免于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但这需要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之后才能做出最终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