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指什么
以下内容将针对普通公众深入解释何为刑事拘留。
所谓刑事拘留,乃系国家公安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目的在于防止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规避司法调查、销毁关键证物、伪造证据或串联合谋等行为,同时也为了确保司法调查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当公安机关面临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时,均有权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先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刑事拘留指哪天开始算刑期
在刑事案件中,拘留期限的计算应当自实际执行拘留之日开始起算,因此在将犯罪嫌疑人员从现场带到公安机关的过程中,已经严格限制了他们的人身自由,这段时期亦应当被计入拘留期限当中。关于刑事拘留,我们通常采用日作为计算单位,且对于期间的起点,并不计算在内。换言之,拘留期间应从次日起算。而拘留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的自然日数量的最后一日为准。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可达37天(其中包括刑事拘留30天以及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的7天)。在此期间,若未对嫌疑人进行逮捕,则可能需要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当事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本篇文章将为广大民众深度解读“刑事拘留”这一法律概念。刑事拘留,即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由国家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的一种具有强制性的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现行罪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逃避司法调查、销毁关键证物、伪造证据或者串通同伙等违法行为,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司法调查工作能够顺利地开展和推进。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当公安机关遇到以上任意一种情形时,都有权利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