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立案后多久会开庭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其针对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权限范围进行了详细规定,即倘若相关案件事实清楚、举证充足,罪犯主动认罪且对于采用简易程序无任何疑义,均可依此程序进行审判。
相较于普通程序而言,简易程序所需要花费的审判时间往往相对较少。
然而,这仅涉及总体原则,并不是指具体的开庭日期在法律条款中有明文规定。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从刑事案件正式立案直至最终展开法庭审理,其间所历经的时间长短主要取决于案件本身的复杂性、证据搜集与审查、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及为开庭做准备等各项工作的繁重程度,同时也受到法院内部工作安排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二、侵占罪立案标准多少钱算
我们规定的该项犯罪的立案准则主要分为二类:
其一是具备金额优势,即侵占财产的价值在特定范围内;
其二是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在这两个条件中,若涉及的侵占数额大于或等于2万元但小于20万元,则可视为“数额较大”的起始标准;而当侵占数额超过20万元时,便可被认定为“数额巨大”的起始标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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