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又被抓怎么办
若被取保候审者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遭逮捕,那么很可能是因为其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应规例,例如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原居住地点、或是对证人的证言施加压力等。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对于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不得有所间断。
倘若发现被取保候审者存在违规行为,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置。
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亦需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同时向被取保候审者及其关联单位发出通知。
若被取保候审者再度遭到逮捕,则可能会面临新一轮的指控或者对原有指控的深入调查。
这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其中包括新获取的证据、新增的犯罪事实以及原有指控的推进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若被取保候审者再度被捕,可能需要重新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或者采取其他法律手段加以应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又判刑算刑期吗
事实并非如此。
1、当案件被判定为实刑时,在羁押期间所历经的时间将会被视为已履行相应的刑期,而并不将其视作取保候审期间。
2、对于有期徒刑的刑期来说,自判决开始实施的那刻起即生效,且在此之前已经被先行羁押的期限可以被等额折算为刑期。换句话说,每一天的羁押都可以被视为已经服刑了一天。
3、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并未被实际关押,而是处于非拘禁状态。因此,取保候审期间的时间不能被视为已经判处的刑期。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