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之后必须审判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七十九条所规定,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均属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用的强制性措施;
而关于此类措施的期限,亦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予以规范。
在此期间内,无论是侦查、起诉还是审理等相关工作都不得停止进行。
若经审查后发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或是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的期限已届满,则应立即解除相应的强制措施,同时向被取保候审者、监视居住人以及相关单位发出通知。
尽管此项法规并未直接规定取保候审之后必须进行审判,然而从其具体规定中我们可以推论得出,一旦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并且发现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便应当继续推进诉讼程序,其中自然也包含了审判环节。
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取保候审之后将继续进行审判程序,以便最终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之后可能判重刑吗
具体事项需按实际情況而定。在依法获得保释资格后,相关案件的进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2、假如检察院判定案件存在必要提出刑事诉讼的情形,该案件将会进行推进至起诉、法院开庭审理和作出裁判的环节。若检察机构认为无需提出刑事诉讼或公安机关因事实认定不清及证据收集不够充分而决定撤销案件,则此案件便可根据上述情况终止流程,进入归档阶段,不再进行进一步的审理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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