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取保候审多久判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公诉案件时,其审理期限应在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若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出现其他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必须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将审理期限延长三个月。
如遇有更加特殊的情况,需再次予以延长的话,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能执行。
对于某些情况下,如果人民法院需变更案件管辖权,那么其审理期限就应该从新的管辖法院正式接手案件之日开始计算。
另外,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进行了某项必要的补充侦查工作并且补充侦查完毕之后将案件移交给了人民法院,那么人民法院就需要对审理期限进行重新计算。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其期限的确定并不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判决时间。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积极配合侦查和审判工作,从而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取保候审的期限通常会由负责案件的司法机构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决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取保候审期间会对案件的审理期限产生任何影响。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取保候审的期限与其判决结果并无必然关联,判决时间完全受到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审理期限规定的严格制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一般取保候审需要几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对于涉嫌犯罪的被告人采取保释措施最长期限不能超过十二个月;在人民法院进行二次审理过程中,如果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超过了第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期限,同样适用保释措施。
此外,被告人本人、其法定代理人以及近亲属都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对被告人采取保释措施。需要指出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对被告人采取保释措施的最长期限仍然是十二个月,而监视居住则不能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