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明示之规,各犯罪分子因其犯罪行为给受害者带来的经济损害,除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之外,亦须依实际情况判定是否需要进行经济赔偿。
换言之,若犯罪分子因涉嫌盗窃等犯罪行为而受到法律制裁,他们在履行刑事处罚的过程中,同时也有责任以及义务偿还所获赃款,以弥补受害者所受的经济损失。
倘若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无法满足罚金及民事赔偿的需求,或者被法院判决没收全部或部分财产,那么其首先应该承担起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因此,在涉及到盗窃罪的审判结果中,犯罪分子所获得的赃款理应归还给受害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盗窃罪判刑罚款多少
关于盗窃犯罪判处罚金之法定标准:即若涉及数额在10,000元以上而1,000,000元以下者,则应处以该数额两倍以下之罚金;若无具体盗窃数额或其数额无法准确计算者,则应在10,000元以上至1,000,000元以下范围内判处相应罚金。对于盗窃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存在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武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