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度袭警取保候审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9-0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确要求,对涉嫌轻度袭警罪名的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其最长期限不可超过十二个月。换言之,若涉案嫌疑人成功获得取保候审批准,那么他/她将有可能被强制限制人身自由长达十二个月之久。然而,实际的取保候审期限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最终裁决而定。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已至,应立即解除对该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措施。
轻度袭警取保候审多久

一、轻度袭警取保候审多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确要求,对涉嫌轻度袭警罪名的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其最长期限不可超过十二个月。

换言之,若涉案嫌疑人成功获得取保候审批准,那么他/她将有可能被强制限制人身自由长达十二个月之久。

然而,实际的取保候审期限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最终裁决而定。

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已至,应立即解除对该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轻度袭警取保候审多久结案

关于解除取保候审之后需要多长时间内完成案件的审理工作这一问题,实际上并无任何法律强制性的规定予以约束。通常情况下,案件从公安机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至法院进行判决,整个过程大致需要耗费五至六个月左右的时间方可结束。

然而,若涉及法定延期情况时,则相应地需将期限予以适当延长。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严格规定,对于涉及轻微袭警罪名的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审讯。然而,此类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这意味着,如果被告人能够顺利地得到取保候审的批准,那么他/她将面临着可能长达十二个月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状况。然而,实际的取保候审期限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机关的最终裁决来确定。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被告人不再具有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经到期,应当立即解除对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措施。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7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轻度袭警取保候审多久
一键咨询
  • 141****85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5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0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1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2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0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4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5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6****33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5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4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2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1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7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3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袭警罪什么程度算轻伤
对于侵犯警察导致的轻度伤害判定,通常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进行。例如,头皮创口累计长度超过8厘米,或者面部单个创口长度超过4.5厘米等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轻度伤害。然而,具体的判定结果需要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综合考虑受伤的具体部位、严重程度以及对身体功能的影响等因素来进行评估。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酒后袭警一般拘留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酒后有可能会构成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所谓暴力通常表现为殴打、梱绑、禁闭等侵犯人身的强力行动;所谓“威胁”通常表现为以杀害、伤害、毁灭财产或毁灭名誉等形式实行精神强制。
(3)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有意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
如果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 ,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不构成犯罪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357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袭击交警,将人打伤怎么赔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警在上路执法的时候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喝醉酒的司机失去了理性,脑袋里无常的思考,他们就有可能会突然的袭击袭击交警,将袭击交警同志给打伤了,这肯定是会受到处理的。那么袭击交警,将人打伤怎么赔?
一、袭击交警怎么认定
袭击交警首先有可能会被判刑。我国现行刑法中没有罪,如果袭击警察,以妨碍公务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二、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袭警轻微伤能否取保候审
轻微袭警是否可以取保候审,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果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能够深刻反省并表示愿意改正,且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符合法定条件,那么可能会获得批准。然而,鉴于袭警行为的严重性,取保候审的申请难度相对较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法故意伤害罪轻伤报警时效是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刑法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⑴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⑵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⑶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轻的获得警方取保候审的没事了吧?
[律师回复] 对于诈骗罪轻的获得警方取保候审的没事了吧?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取保候审只是强制措施之一,与量刑没有必然的关系。如果涉嫌诈骗犯罪,数额较大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二○一一年三月一日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7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袭警罪怎么判断轻重程度
袭警罪的刑罚轻重取决于多个因素的综合评估,包括暴力程度、是否使用武器、造成的伤害程度、犯罪后果、犯罪动机与目的以及犯罪后的态度。若袭击轻微且未使用武器,刑罚可能较轻;若袭击严重且使用武器,造成严重伤害或妨碍警察执行职责,刑罚可能较重。犯罪动机、后果及犯罪后的态度也会影响刑罚轻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期间又打架达到轻伤会被判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取保期间违反规定的,会撤销取保候审,改变成其他强制措施。对期间所故意伤害罪和前罪一起,数罪并罚。具体量刑看情节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57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取保候审期间又打架达到轻伤会被判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取保期间违反规定的,会撤销取保候审,改变成其他强制措施。对期间所故意伤害罪和前罪一起,数罪并罚。具体量刑看情节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袭警罪怎么判断轻重程度
袭警罪的刑罚轻重取决于多个因素的综合评估,包括暴力程度、是否使用武器、造成的伤害程度、犯罪后果、犯罪动机与目的以及犯罪后的态度。若袭击轻微且未使用武器,刑罚可能较轻;若袭击严重且使用武器,造成严重伤害或妨碍警察执行职责,刑罚可能较重。犯罪动机、后果及犯罪后的态度也会影响刑罚轻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轻度智障人士能否结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导读: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应等病情治愈后方能办理结婚登记。那么,患有轻度智障人士能否结婚呢?腾某属轻度智能缺损,轻度精神发育迟滞,2007年7月3日偶然识得郭某,3日后,腾某与郭某到民政局领取。同年8月,腾某父母发现此事,以腾某法定代理人身份向宣告申请腾某与郭某的婚姻无效。
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存在以下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腾某属轻度智能缺损,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根据《婚姻法》
第十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腾某患的不是不可结婚的病症,还是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腾某也应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
第二种意见认为,这一案件虽然不符合《婚姻法》的4种婚姻无效的规定,但是应该适用《民法通则》的原则性规定,因为腾某与郭某之间实施的婚姻登记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于腾某对她的婚姻的认知为限制行为能力,她的婚姻登记行为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因而,腾某单独办理婚姻登记的行为可视为无效。
笔者赞同
第一种意见。因为
首先,《婚姻法》和《民法通则》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在此案中应该适用特别法《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其次,腾某的情形并不属于《婚姻法》的4种情形,那么法律没有规定的就应当是可行;
最后,与其像
第二种意见那样“保护”限制行为能力人,还不如“充分尊重”限制行为能力人,尊重其本人的想法,以人为本,相信其选择一定是最有利于自身利益的。
法律只对有传染疾病或其他对婚姻有影响的疾病不能结婚,但也不是禁止。对自己生活不能料理的智障民政是不会核准的,因为双方无法承担婚约的责任,对轻度有有生存能力的民政会核准,但是计生部门会在婚检时候要求绝育,因为这样对国家对个人都是有益的。
婚前体检建议必查项目:血常规(血型)、尿常规、粪常规、肝功能(两对半)、胸部透视/摄片、妇科内分泌、白带常规、染色体检测及全身体格检查。虽然国家没有强制做婚前体检,但是婚前体检的意义重大,保证身体健康,专业健康指导,推进计划生育,确保优生优育。因此,婚前检查是非常重要的。
警察态度恶劣,骂警察犯法吗
[律师回复] 对于警察态度恶劣,骂警察犯法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辱骂警察是违法吗
单纯的骂人只是民事侵权行为,也是违法的,但不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一般不会受到处罚。
警察态度恶劣如何投诉:
警察违法一方面可以向其所在的单位派出所或公安局投诉,另一方面,如果违法行为是职位行为的,可以向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县、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人民警察有违法行为的,我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了明确的投诉渠道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参加;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
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
二)其他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知识: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失踪人口多久立案警察什么程度会使用手机定位找人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报案的处理程序规定如下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
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根据以上规定,公安机关对走失人员其近亲属报案的,要经过审查,对失踪时间、原因,失踪前的活动及表现等,经审查确定是否立案以及相应的侦查措施。只要人还没找到就会通过各种途径继续找。下落不明满四年,有利害关系人像提起宣告失踪人丧命,经过公示期宣告失踪人丧命,那裁判结果去公安局注销户口。 宣告丧命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时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宣告其丧命的法律规则。与宣告失踪规则的设计目的相比,宣告丧命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问题,而宣告失踪则主要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故宣告丧命重在保护被宣告丧命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宣告失踪则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7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轻度袭警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轻度袭警罪量刑标准是:将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留或者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袭警罪是性质非常恶劣的行为,不仅对警务人员的身体造成了伤害,对于良好的社会治安也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影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失踪人口多久立案警察什么程度会使用手机定位找人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报案的处理程序规定如下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
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根据以上规定,公安机关对走失人员其近亲属报案的,要经过审查,对失踪时间、原因,失踪前的活动及表现等,经审查确定是否立案以及相应的侦查措施。只要人还没找到就会通过各种途径继续找。下落不明满四年,有利害关系人像提起宣告失踪人丧命,经过公示期宣告失踪人丧命,那裁判结果去公安局注销户口。 宣告丧命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时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宣告其丧命的法律规则。与宣告失踪规则的设计目的相比,宣告丧命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问题,而宣告失踪则主要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故宣告丧命重在保护被宣告丧命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宣告失踪则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57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掉了一个牙,另外有两个牙有轻度破损属于轻伤吗
[律师回复]  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属于轻伤的。  
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  
(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第十二条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第十三条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  第十五条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条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8厘米。  未达到上款规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  第十八条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条颈部损伤伤及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管的。  肢体损伤  
第二十条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6%以上。  
第二十一条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第二十二条皮肤外伤性缺损须植皮的。  第二十三条手损伤  (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  (二)缺失半个指节;  (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  (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条足损伤  (一)2节趾骨骨折;  (二)缺失1个趾节;  (三)跖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跖跗关节脱位。撕脱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条四肢长骨骨折;膑骨骨折。  第二十六条肢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  躯干与会阴  第二十七条躯干部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二十八条躯干部创口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九条躯干部穿透创未伤及内脏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  
第三十条胸部损伤引起气胸、血胸或者较大面积的单纯性皮下气肿,未出现呼吸困难。  第三十一条胸部受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第三十二条肩胛骨、锁骨或者胸骨骨折;胸锁关节或者肩锁关节脱位。  第三十三条肋骨骨折(一处单纯性肋骨线形骨折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性损伤导致一侧明显变形或者部分缺失;一侧乳腺导管损伤。  第三十五条腹部闭合性损伤确证胃、肠、肝、脾或者胰挫伤。  第三十六条外伤性血尿(显微镜检查红细胞10/高倍视野)持续时间超过二周。  第三十七条会软组织挫伤达10平方厘米(儿童酌减)或者血肿二周内不能完全吸收的。  第三十八条挫伤致排尿困难;部分缺损、畸形;阴囊撕脱伤、阴囊血肿、鞘膜积血;一侧脱位、扭转或者萎缩。  第三十九条会阴、阴囊创口长度达2厘米;创口长度达1厘米。  
第四十条外伤性肛裂、肛瘘或者肛管狭窄。  第四十一条撕裂伤、子宫或者附件损伤。  第四十二条损伤致孕妇难免流产。  第四十三条外伤性脊柱骨折或者脱位;外伤性椎间盘突出;外伤影响脊髓功能,短期内能恢复的。  第四十四条骨盆骨折。  其他损伤  第四十五条烧、烫伤  (一)烧烫伤占体表面积  浅二度5%以上(儿童3%)以上  深二度2%以上(儿童1%)以上;  三度0.1%以上。  (二)头、手、会二度以上烧烫伤,影响外形、容貌或者活动功能的。  (三)呼吸道烧烫伤。  第四十六条冻伤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  第四十七条电烧伤当时伴有意识障碍或者全身抽搐。  第四十八条损伤致异物存留深部软组织内。  第四十九条各种损伤出血出现休克前期症状体征的。  
第五十条多部位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五十一条多部位软组织创伤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五十二条其他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损伤,致人体组织、器官结构轻度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的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  附则  第五十三条多种损伤均未达本标准的,不能简单相加作为轻伤。若有三种(类)损伤均接近本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  第五十四条本标准所定各种数据冠有“以上”或者“以下”的均含本数。  第五十五条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法医学鉴定。  第五十六条本标准自1990年7月1日起试行。
掉了一个牙,另外有两个牙有轻度破损属于轻伤吗
[律师回复]  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属于轻伤的。  
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  
(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第十二条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第十三条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  第十五条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条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8厘米。  未达到上款规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  第十八条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条颈部损伤伤及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管的。  肢体损伤  
第二十条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6%以上。  
第二十一条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第二十二条皮肤外伤性缺损须植皮的。  第二十三条手损伤  (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  (二)缺失半个指节;  (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  (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条足损伤  (一)2节趾骨骨折;  (二)缺失1个趾节;  (三)跖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跖跗关节脱位。撕脱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条四肢长骨骨折;膑骨骨折。  第二十六条肢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  躯干与会阴  第二十七条躯干部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二十八条躯干部创口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九条躯干部穿透创未伤及内脏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  
第三十条胸部损伤引起气胸、血胸或者较大面积的单纯性皮下气肿,未出现呼吸困难。  第三十一条胸部受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第三十二条肩胛骨、锁骨或者胸骨骨折;胸锁关节或者肩锁关节脱位。  第三十三条肋骨骨折(一处单纯性肋骨线形骨折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性损伤导致一侧明显变形或者部分缺失;一侧乳腺导管损伤。  第三十五条腹部闭合性损伤确证胃、肠、肝、脾或者胰挫伤。  第三十六条外伤性血尿(显微镜检查红细胞10/高倍视野)持续时间超过二周。  第三十七条会软组织挫伤达10平方厘米(儿童酌减)或者血肿二周内不能完全吸收的。  第三十八条挫伤致排尿困难;部分缺损、畸形;阴囊撕脱伤、阴囊血肿、鞘膜积血;一侧脱位、扭转或者萎缩。  第三十九条会阴、阴囊创口长度达2厘米;创口长度达1厘米。  
第四十条外伤性肛裂、肛瘘或者肛管狭窄。  第四十一条撕裂伤、子宫或者附件损伤。  第四十二条损伤致孕妇难免流产。  第四十三条外伤性脊柱骨折或者脱位;外伤性椎间盘突出;外伤影响脊髓功能,短期内能恢复的。  第四十四条骨盆骨折。  其他损伤  第四十五条烧、烫伤  (一)烧烫伤占体表面积  浅二度5%以上(儿童3%)以上  深二度2%以上(儿童1%)以上;  三度0.1%以上。  (二)头、手、会二度以上烧烫伤,影响外形、容貌或者活动功能的。  (三)呼吸道烧烫伤。  第四十六条冻伤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  第四十七条电烧伤当时伴有意识障碍或者全身抽搐。  第四十八条损伤致异物存留深部软组织内。  第四十九条各种损伤出血出现休克前期症状体征的。  
第五十条多部位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五十一条多部位软组织创伤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五十二条其他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损伤,致人体组织、器官结构轻度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的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  附则  第五十三条多种损伤均未达本标准的,不能简单相加作为轻伤。若有三种(类)损伤均接近本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  第五十四条本标准所定各种数据冠有“以上”或者“以下”的均含本数。  第五十五条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法医学鉴定。  第五十六条本标准自1990年7月1日起试行。
我国的审级制度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我国破产重整专指破产程序中的重整,因而它属于一项破产制度。
在西方尤其在英家,其破产重整既可发生于破产程序中,又可出现于破产程序之外,此二者构成了它们重整制度的双轨机制,并且同非破产型重整区别开来。
我国企业破产法只有限地规定了破产重整制度,也即通过重整原因与破产原因的等同化、重整程序破产化,破产程序外的重整由此失去了产生的可能性。
2、重整与和解在我国企业破产法中被联为一体
在国外和解制度同重整制度尽管有着一定的联系,但它们有着各自的性,和解并不一定导致重整,重整也不必然要求和解。但在我国,情形则恰好相反:欲和解则必先有重整的意思表示,欲重整则必先有和解协议的达成。既没有离开重整的和解,也没有离开和解的重整。
我国破产法上和解与重整的这种关系,既有其优势,亦有其缺陷。前者表现在和解与重整可以相互促进,使各自的目的在合力的作用下迅速达到和实现。因为,重整申请的提出,增强了和解协议达成的可能性,并提高了它的现实性;和解协议的达成,促进了破产重整的顺利进行,并强化了它的可靠性。反之,若无重整意思的表示,和解的成功率也会降低;若无和解协议的让步,重整的难度就会提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轻度袭警取保候审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