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报备周六可以去么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文规定,取保候审的时长上限为十二个月,而监视居住则不能超出六个月。
尽管此项法规并未明确注明取保候审需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的确切时间,然而却反复强调在实施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制度期间,不得停止对相关案件的深入审查、调查以及审判工作。
为此,若有进行备案取保候审的需求,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冻结期,以保证整个过程得以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针对周末能否完成备案这一问题,这主要取决于特定的法律规章及司法实践标准,故诚挚建议您向本地司法机构或专业律师寻求准确指导与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报备到哪里报备
若需异地候审,则须遵循以下报备流程:
首先,向赋予其信任取保候审决定权的执法机关提交报告;
其次,应如实陈述前往异地的具体地点及原因;
最后,在获得执法机关的批准之后,便可携带相关的批准文件以及个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前往异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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