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之明文规定,若有任何人在明确知晓他人正利运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动之际,仍向对方提供技术支持或协助服务,并且情节极其恶劣者,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内,或被拘役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款的民事责任。倘若涉及到单位性犯罪,单位将会被科以罚金的刑事处罚,对于这其中直接负责,以及负有其他直接责任的主管官员及员工,也参考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应的刑罚处置。如若这类行为同时触犯其他相关法律条款,则依处罚更重的条款确定最终的刑事处罚。换言之,倘若有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名而遭受逮捕拘留,那么他就很可能会面临刑事起诉,甚至可能被判刑入狱。具体的审判结果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犯罪的严重程度、犯罪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犯罪嫌疑人的态度与行为表现等等诸多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拘留标准最新
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针对“帮信”罪的拘留标准主要包括现行犯以及存在逃跑等相关危险情况两种类型。具体而言,若行为人在知情前提下,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重要技术支持,或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捷协助而导致情节严重的话,将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惩罚,并且还可能被处以罚金。若单位涉嫌触犯上述条款的话,将会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且对于该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也会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在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同时还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的话,那么将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罪名与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行为人对于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危害社会的活动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撑或是协助,情节恶劣者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同时并处适当数额的罚金。涉及到单位犯罪的情形下,由单位承担相关的罚金责任,直接的负责人也会按照对应的刑责受到相应惩戒。当行为涉嫌触犯其他法律条款时,将依照重罚条例予以定罪量刑。犯罪嫌疑人若是遭到逮捕,就有极大可能性承受刑事诉讼及监禁的惩罚;至于判决结果,将视乎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