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侵犯的对象不包括什么
在盗窃行为中,其所触犯的对象并不包括诸如盗取国家权力机构、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我国特有的珍贵古董等特殊物品。
这些对于特殊物品的盗窃行为可能会被视为是另一种特定类型的犯罪活动,比如:以非法手段擅自偷盗国家机关的文件、凭证和印章进行商业交易等犯罪,或故意盗窃国家珍贵文物的犯罪行为,而不仅仅是简单的财产型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侵犯对象有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盗窃罪的侵害对象是公共和个人的财产权益。当犯罪者的行为符合盗窃罪所有要件时,便要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制裁,并且可能需要承担罚金等民事责任。盗窃罪这一犯罪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所拥有为目的,秘密或公开地窃取公共或私人财务价值的大小达到了一定程度,或者犯有多次盗窃、非法进入他人房屋进行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以及在公共场所实施扒窃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涉及盗窃犯罪的案件中,涉事主体所侵犯的客体并不包含如盗窃国家权力机关、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内含的特殊物品,或是我国特有的珍贵古董等此类极其重要的财物。针对这类特殊物品实施的盗窃行为,往往会被视为一类具有特殊性质的犯罪活动,例如:通过非法手段私自盗取国家机关的文件、凭证及印章,进而进行商业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是蓄意盗窃国家珍稀文物的严重犯罪行为,而非仅仅是普通的财产型盗窃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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