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遭遇交通意外,某位当事人不幸过世,而涉案的驾驶者或相关负责人矢口否认他们应担负的责任,那么司法机关将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合理的判定。
首先,我们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所明确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
这是指,当行为人因为故意或者过失而损害他人权益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倘若有关人员能够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即他们严格遵循所有交通规则并未存在任何过错,那么他们可能无需为此次事故负责。
然而,即便驾驶者声称与此事无关,司法部门仍然会深入分析所有证据及事实详情。
假如驾驶员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所规定的交通肇事罪的条件,即由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引发事故,并导致他人死亡,那么该名驾驶员就有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具体的刑期将视乎事故的具体情况而定,例如是否存在逃逸行为,以及是否还有其他严重的违法情节等等。
如果驾驶员确实没有过错,并且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那么司法机关或许会做出无罪判决。
但是,如果驾驶员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那么无论其是否具有过错,都有可能要面对刑事责任的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撞死人无责任要坐牢吗
若因意外事件而导致车祸,且并未违反交通运输相关法律规定,在此种情形下,便无需承受刑事指控,只需对事故负起行政责任以及对受害者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即可。
然而,倘若因违背交通运输管理规章制度而酿成车祸,并致使人员丧生,那么这将被确认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行,判处三年以下或拘役的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