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刷银行卡29万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对他人银行卡进行盗刷,已被明确视为盗窃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在情节轻微的情况下,若盗刷金额在人民币伍仟元至伍万元之间,将可能被判定为“数额较大”,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需承担罚金刑罚;
然而,当盗刷金额高达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时,远超前述解释所设定的数额标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犯罪行为人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数额巨大”,从而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刑罚。
若情节特别恶劣,甚至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需承担罚金刑罚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量刑结果还需要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如犯罪动机、作案手法、造成的后果以及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刷银行卡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针对盗刷银行卡此类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如下:若被害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高达人民币1000元或以上者;亦或是犯罪嫌疑人屡次实施类似犯罪行为,或者进入他人居住场所实施盗窃行为,或者使用麻醉药物、刀具等工具进行盗窃行为,或者采用秘密手段从他人身上获取财物的行为,均将视为盗窃罪的行为特征并应予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所谓盗窃罪,是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利用各种手段从私人或者公共财产中非法获取一定价值的财务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