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次醉酒驾驶机动车怎么判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二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可以被归类为更为严重的“危险驾驶罪”范畴之内。
若所实施的醉酒驾驶行为与此条款中的第二款内容相吻合——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那么将面临着拘役以及罚金的严厉惩罚。
鉴于这是二次醉酒驾驶的行为,其恶劣程度可能会被认定为更加严重,进而导致刑期的进一步延长。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结合具体案情进行综合考量,其中包括醉酒程度的轻重、驾驶过程中的表现、是否引发了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等等诸多因素。
倘若二次醉酒驾驶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就应按照处罚力度较大的规定来确定相应的刑事责任和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二次醉酒驾驶最新处罚
针对二次饮酒驾驶行为的最新惩戒标准:给予当事人10天以内拘留的严厉惩罚,此外还需缴纳金额在1000元至2000元之间的罚款,同时会被吊销驾照,剥夺驾驶资格。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驾驶员在酒后驾车时,因肇事导致车祸的概率将上升到普通状态下的大约15倍之高,而这些交通事故中有相当比例是由于酒后或醉酒驾驶所引发的严重后果。长达数年的驾驶员死亡记录中,大部分都和酒后或醉酒驾驶这一不良陋习密切关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