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醉驾机动车的犯罪行为被明确界定为危险驾驶罪。
若有个人被判定为醉酒驾驶,那么他将会遭受拘役的刑事制裁,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关于具体的刑期以及罚金金额,通常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裁量与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车刑事拘留还有啥
醉驾行为不仅会涉及到刑事拘留的法律问题,同时也有可能承受起进一步的法律诉讼和审判,并最终受到应有的刑罚惩罚。在特定情况下,若其行为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项规定,其个人将面临着拘役以及罚金等严肃惩处。除此之外,由这种违法行为引发的驾驶执照也将被依法吊销,并且在一定时间期限之内,当事人将无法重新获取驾驶资格。如果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后果,那么肇事者还有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届时所面临的刑罚将更加严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