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
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不给抚养费怎么解决
调解负有提供扶养费用义务者未履行其责任的途径可划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首先,若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关于子女抚养事宜的协议,当事人可以首先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并寻求调解;
其次,倘若对方坚持不履行其支付抚养费用的责任,那么当事人便有权提起法律诉讼;
最后,若当事人是通过诉讼途径离婚的,他们完全可以依据法院当时作出的判决书来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离婚之后,倘若有一方未能承担抚养费用,那么另一方有权通过本地法院进行维权起诉。在这种情况下,若被欠款一方向不归还抚养费的一方提出强制执行的要求,这是行不通的。因为此类案件并未进入法律程序且缺乏法律依据。正确的做法应当是,被欠款者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并将原有协议作为举证之据,以此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对方需履行的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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