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期股权投资是无形资产吗
是。
长期股权属于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持有,以期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股权投资通常具有投资大、投资期限长、风险大以及能为企业带来较大的利益等特点。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长期股权投资要交印花税吗
针对长期股权投资事项,免征印花税的相关收费,而接受此类投资的合作方则需依法进行缴付。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接受投资者所提供投资的合作伙伴公司而言,其负责记录和反映资金动态的账目应按照“实收资本”以及“资本公积”这两项目下的总金额来计算应纳印花税。
此外,根据现行法规条文,印花税的责任人涵盖了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并从事相关经济交易的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军事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各类其他非营利性机构,同时也包括了个体经营者及其自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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