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两岁了离婚怎么判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孩子两岁了能办取保吗
若嫌犯已育有子女,则可以向所属执法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在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况下,执法机构将给予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以下为四类可获批取保候审的情况:
首先,对于那些可能受到刑事诉讼追究,且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至于对社会构成危害的罪行;
其次,如果被告人身患重症或生计无法自给,正值哺乳期、妊娠期等生理状态,那么批准其取保候审亦不会引发社会安定隐患。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现行法律并未明确指出针对携带幼子之嫌犯的取保候审政策,亦未设定幼子的年龄门槛。
然而,法律明文规定,只有同时满足处于哺乳期、妊娠期女性以及无社会危害性的三项条件,才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年龄超过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如果父亲与母亲双方都希望孩子能跟随他们一起生活,那么其中一方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何一项,即可获得优先选择权:首先,该方必须已经进行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再生育;其次,如果子女已经长期跟随该方共同生活,并且改变生活环境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显著负面影响的话;最后,若此时没有其他子女陪伴在身边,而另一方却拥有其他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