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该房产为个人财产,针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婚后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婚后出资购买的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4、夫妻双方婚前父母为其购买的房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夫妻双方婚后父母为其出资购买的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予以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后买房离婚怎么算
在婚姻生活中购置的房产,在经历了离婚风波之后却不幸地遇见房价下跌,此时通常应按照该房产在市场上实际价格进行划分;在分割方式上,也会按照常规的法律原则进行分配处理。当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如果其中有一方通过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那么这部分房产将被视为其个人所有。而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并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选择离婚的情况,则该房产将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同样,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使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那么这部分房产理所当然地应该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面临离婚时,通常会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当双方于婚前共同支付了所有购房款项并且获得了房产证时,这座房产便属于夫妻中的一方个人所有,而对方则没有权利对此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其次,如果有一方在婚前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按揭购买房屋,且产权登记在他或她本人的名下,那么在婚后,夫妻双方需要共同偿还贷款。在此情况下,该房产仍然被视为个人财产,但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婚后还贷所带来的增值部分,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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