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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合同什么意思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劳务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明确定义,劳动合同之生效通常以其完整签订为基础。具而言之,劳动合同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签署或盖章之日起即可视为生效日期,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已随之确立;反之,劳动关系的真正建立需从实际用工之日起按日计算并予以确认。对于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而未按规定同期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者,必须在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之内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缔结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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