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给的彩礼钱是属于谁的
视情况而定,如果已经登记结婚有婚姻之实一般情况下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是不需要归还的;但是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但是未共同生活的,彩礼仍属于男方,此时有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需要归还男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男方给的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彩礼究竟归谁所有,存在着以下几种观点:
首先,彩礼实际上乃是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的父母所赠予之物,其是否应当予以退还,关键要视乎女方家庭父母如何决定。
此外,在赠送彩礼时,通常有两种方式选择,即直接交给女方本人或女方家长。若彩礼钱款被交给了女方父母,那么这笔财产便应归其父母所有。
其次,有人认为,彩礼应当包含在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之内。因为彩礼是由女方家庭收取之后,再将其作为礼物赠予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而且,如果在赠送彩礼的过程中,明确表示这是对女方的赠与,那么它也完全可以被看作是女方个人的独立资产。
最后,部分学者提出,彩礼应该被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彩礼实质上相当于男性家庭向女性方面赠送的财物,自然应该属女方所有。当然在此之中,需注意的是,如果在双方仍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阶段,男方就已经将这份特殊的礼物送给了女方个人,那么它应视为女方作为单身女子的婚前个人财产。关于彩礼是否需要进行退还的问题,有以下三个实现条件:首先,当双方尚未正式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女方可以考虑要求退回彩礼;其次,当双方已经成功完成婚姻登记但在结婚之后并未共同生活过的状况下,女方同样具备申请退还彩礼的权利;最后一点,如果在婚前就已赠送彩礼且因此使赠予者确实生活遇到严重困难的情形,男方依然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具体而言,在已完成婚姻注册且双方已缔结真实婚姻关系的前提下,通常情况下所支付的彩礼被视为专属女方所有的财产,并不要求返还;然而若双方未能成功进行婚姻注册或虽已注册但并无共同居住的经历,那么这笔彩礼仍然应归属男方所有。在此种情形之下,如果存在因彩礼支付导致男方经济状况陷入困境的情况,则女方可能需将其退还给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