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明专利侵权怎么办
1、协商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但是警告函有威慑作用,没有法律约束力。
2、行政查处:专利权人在掌握初步证据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是否侵权的认定。在行政查处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3、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发明专利侵权认定是怎样的
并不仅仅是在于对方是否持有某种产品,更为重要的是对方是否已经成功地对其产品进行了专利申请并且已经得到了专利权的批准。如果对方确实持有某项专利,而且您所生产或者出售的产品刚好落入到了他的专利权利范围之内,那么就算您没有公开提及到这个产品或者这项专利,仍然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侵权行为。在我们中国以及全球绝大部分的国家和地区,专利制度都采取的是“先申请制”原则。也就是说,对于同一种创新性的技术解决方案,只要是率先提出专利申请的那个人,无论他是不是真正的发明者,都将有权享受专利权。
然而,如果在专利申请日期之前就已经开始生产或者销售相关产品的话,则可以尝试通过申请“首次使用抗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也可以直接以该专利缺乏新颖性为理由,向有关部门申请宣告该专利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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