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罪与遗弃罪的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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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弃婴罪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罪进行处罚,中国刑法未规定弃婴罪。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
弃婴罪与遗弃罪的区别

一、弃婴罪遗弃罪的区别

弃婴罪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罪进行处罚,中国刑法未规定弃婴罪。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

中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

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

(2)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扶养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

(3)犯罪主体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的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

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犯罪动机的不同不影响定罪,可作为量刑时考虑的情节。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弃婴罪与遗弃罪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体系中未设立单独针对弃婴问题的相关法案及罪名。具体而言,弃婴行为与遗弃罪在法律内涵以及犯罪客体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首先,弃婴并非具有独立概念的法律犯罪行为。通常情况下,弃婴行为往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所规定的遗弃罪予以责任追究。在我过刑法体系内,并无直接针对弃婴罹犯法律条款的规定,而是将之视为遗弃罪的一个分支形态。

2.其次,两种违法行为的犯罪客體也有所差别。遗弃罪的犯罪主体覆盖面更广,涵盖了所有因年迈、儿童等因素导致无法自理生活之人群,既包含老年人士,又包含残疾或生活无法自理的未成年之人。反观弃婴行为,其犯罪客體则仅聚焦于初生婴儿——即尚未成年的未成年人群体。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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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是以不扶养婴儿的目的,将婴儿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生活中,因为婴儿负担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将孩子遗弃在这些地方的例子并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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