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寻衅滋事罪,破坏社会秩序且致人轻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如果有案底的人,再次犯罪,构成累犯的,无法适缓刑,但用虽然有案底,但不属于累犯情节及不存在不适用缓刑情形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仍然适用缓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有前科的人借钱不还会坐牢吗
对于具有不良信用史的人士而言,其未能按时偿还贷款,原则上被视为一种民事纠纷,并不会立即导致其面临牢狱之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当借贷双方约定了借贷期限后,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偿还所借资金时,他必须支付相应的滞纳金作为惩罚。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曾经拥有不良的信用纪录,这也不会对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然而,如果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为此而生成的还款义务,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采取一系列强制性措施,如限制其旅行自由,记载他未能履行债务的信息,等等,以促使被执行人遵守诺言,尽快偿清债务。这些措施的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通常情况下,它们并不涉及到刑事处罚。除非借款人同时涉嫌其他犯罪行为,例如欺诈、恶意逃避债务或其他违法活动等,否则仅仅因为前科问题以及未能及时偿还贷款这一行为本身,是不足以让他面临坐牢之罚的。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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