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流程是:
一、可以以未成年子女为原告,其父为被告,向父亲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
三、法院开庭审理,进行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父亲不抚养孩子,孩子可以不赡养父亲吗
关乎父母照顾未成年子女以及后代反哺老人这两大社会话题,它们在法律上是各自独立却又紧密联系着的两种行为准则。诚然,若父亲未能尽到应有的抚养职责,但这并不意味着子女便可随意放弃对于年长者的赡养责任。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并未有任何条款明确规定,若父母不尽其抚养子女的义务,则子女也相应地无需承担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详尽的诉讼流程如下所示:首先,作为未成年子女的原告方,可将父亲作为被告主体列入其中,向父亲所在区域的司法机构递交上诉状及相关充足的证据文件。其次,立案庭将会依据原告所呈交的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查,若所有条件均符合立案标准,则会批准立案申请。最后,法院将依法召开庭审会议,并根据案件事实做出公正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