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可以异地办理了吗
关于离婚可不可以异地办理,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必须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不能异地办理。
2.如果一方不同协议离婚,可以异地诉讼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需要什么手续
实际上,外省亦可办理离婚事宜。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规,凡涉及到离婚问题的情况下,相关程序和手续必须在当事人户籍所在地进行。
然而,部分夫妇因长期在外省生活与工作而产生了情感方面的矛盾,当他们面临着离婚问题时,便可以在所生活工作的外省地区申请离婚。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可选择将诉讼提交至被告方已居住满一年或是超过一年以上之所在地区,进而通过诉讼途径完成离婚事务。
此外,倘若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实夫妻二人已经共同居住满一年,那么在外省地区同样可以完成离婚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情形取决于相关因素。若男女双方均同意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必须前往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区办理离婚手续;异地是无法完成这一过程的。另一方面,倘若有一方并不希望通过协议方式解决问题,那么他/她可以选择在异地提起诉讼离婚。在此种情况下,需向被告的常住地址(即其户籍所在地,但若实际居住地点与其户籍所在地不符,则应将实际居住地视为常住地址)的基层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便进行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