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
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
如属于这种情况,可以协商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
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在涉及到民间借贷且并未出具欠条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依据其他相关证据向法院提出诉讼。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当事人拥有法定的申诉期限,即自判决书、裁决产生法律约束力之后的六个月间,或是已知晓或应该知晓该事件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尽管此项规定并非直接针对民间借贷中的证据问题,但却明确阐述了民事诉讼过程中所涉及的证据要求以及相应的时效限制。在实践操作中,若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并无欠条存在,但当事人仍能提供诸如转账记录、见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其他相关证据,则可将此类证据提交至法院作为证据使用。法院将依据这些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及充分性进行综合评估,以决定是否采纳并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即便在缺乏欠条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借贷关系的确立,便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总而言之,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即使没有欠条,当事人依然具备提起诉讼的权利,但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据以支撑其诉讼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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