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证处公正房产赠与要多少钱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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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产赠与公证费用按受益总额的2%收取,最低200元。除公证费外,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需支付100元登记费、5元权证印花税和房价评估值乘以0.05%的契约印花税。
去公证处公正房产赠与要多少钱

一、去公证处公正房产赠与要多少钱

1、关于房产赠与公证费用的收取标准为受益总额的2%,且不得低于200元人民币;

2、除了公证费用以外,还需在房地产业交易中心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含100元的登記费、5元的权證印花稅以及房价评估值乘以0.05%计算而得的契約印花稅。

《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二、去公证处公证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关于房产公证所需的办理手续,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以下详细步骤:

首先,请您亲自前往公证机构提交申请;

其次,在机构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提前领取并认真填写申请表格;

接下来,您需要提交与所要公证事项相关的详细资料,如合同书、房产证明等文件;

在这一过程中,公证员会亲切地向您解释公证的法律含义以及其重要性;

最后,根据公证程序的规定,您将顺利完成公证,并获得由公证机构颁发的公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公证机构在收到您的公证申请之后,会主动告知您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及其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同时还会将这些重要信息记录在案,以便后续查阅。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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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产赠与合同公正以后,受赠人死亡,赠与人可否撤销赠与
[律师回复] 赠与人死亡经公证赠与合同有效。
《合同法》规定了赠与合同公证制度,并赋予赠与合同以法律效力,同时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合同公证还应当办理有关过户手续。《合同法》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的规定。”即不能撤销赠与。对该款的规定,应理解为该款所规定的这类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这类合同一经所有权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就成立,对赠与人就有约束力,不能任意撤销、反悔,赠与人负有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
相关条款还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必须受合同义务的法律约束,不能行使撤销权。《物权法》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合同法》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上述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未办理过户登记的赠与合同规定为无效。
公证人员认为,结合《合同法》有关赠与合同公证不可撤销的规定的理解,经过公证的不动产赠与合同当事人未及时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其并非必然无效。经公证的不动产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一旦经过公证,当事人之间的赠与关系就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赠与合同经过公证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动产所有权证等所有权转移登记证件则是受赠人取得该财产所有权的重要标志,相对合同来讲,应是法律规定的程序要件,后者不能对抗前者,前者也不能否定后者,互不矛盾,它们的区别仅为顺序有先后,即实质要件是程序要件的前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的规定,是对两者之间效力的进一步说明。因此,不动产赠与合同经公证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在不动产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之前,赠与合同是有效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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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可以撤销公证赠与合同吗?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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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赠与的房产怎样做公正?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亲属赠与的房产怎样做公正?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亲属间的赠与房产过户流程:
亲属间房产过户可以通过继承方式或遗嘱继承方式变更房屋权属。根据《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不征契税,当然最划算,但过户手续只能在产权人去世后才可办理。遗嘱继承也是如此,即使做了遗嘱公证,产权人在去世前还是可以随时变更继承人。所以这种方式,却最不容易得到保障。如果办理赠予的话,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等证明材料,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持赠予公证书就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赠予的费用包括:3的契税、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公证费的收费标准各地不相同,很多城市是按照房产价值的2收取,有些地区还要求对房产进行评估,评估的收费从0.3到1不等。事实上赠予未必比房产买卖过户更省钱,如果房产的产权证或是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填发时间满5年的话,还是办理房产过户更划算。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交纳1.5的契税(非普通住宅为3),双方各万分之五的印花税。房产的产权证或是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填发时间不足5年的话,就会涉及到5.5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了。
无偿赠与的房产过户流程: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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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公正的赠与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对于未经公正的赠与协议有效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
因此,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发生转移。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受赠人并不能请求判令继续履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由于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
综上,房屋赠与协议去公证就有法律效力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登记等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怎么正确理解赠与房屋与继承房屋呢
[律师回复] 对于怎么正确理解赠与房屋与继承房屋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正确理解赠与房屋与继承房屋呢
一、赠与房屋
对于赠与房屋问题,如果赠送人(包括遗赠)已经明确指定只是离婚中一方个人得到赠送的房屋,那么无论房屋是婚前得到还是婚后得到,这样的房产都是个人财产。
实务操作中,赠与的房产问题,主要是离婚当事人的父母所赠与的房产。《最高人民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中的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此类案件容易发生分歧的地方在结婚后,一方父母的出资。在办案中遇到的情况是,一方父母的出资购房,原来父母的出资是赠送给夫妻双方的,在离婚时,出资父母就会改变为是赠送给自己儿女一方。由于赠送现金的行为,人们当初多半不会办理书面的赠送手续,所以,非自己父母出资的一方就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当初是赠送给夫妻二人。相反,对方却可以让自己的父母补证据证明和当初相反的事实,从当初的事实考虑以及法律的规定,应认定为赠送给夫妻二人。还有一种情形是,出资方当事人单方向父母出具的借条,在判决离婚时如何处理?或许当初就是赠送夫妻双方的,只是在出现离婚想法后,父母和儿女补办的借款书面手续。如何看待这样的借条,个人认为,由于是单方出具,属于后来补办的可能性大,并非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应该不予认可该借款的存在。(目前对夫妻双方不一致认可、也没有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的债务,在离婚案件中不与处理,建议另案解决,原因是离婚案件不可能涉及第三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婚前双方父母赠送资金购房的情形,如果在购房的合同或房屋产权证上只是其中一方的名字,这和按揭购房中的第3点情形一样,需要没有记名的一方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父母的出资事实。如果证明了出资事实,这样房屋的就应该是共有财产,但应该按出资比例享有共有份额。
二、继承房屋
对于继承的房产:
1、如果是婚前继承的,只是一直没有分割,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到一方名下的,这样的遗产是继承人的婚前财产。
2、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遗嘱是明确个人继承的遗产。这样的遗产是继承人个人的财产。
3、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继承遗产分割的。对一方继承的房产已经分割到名下,并已经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由被继承人的名字变更为继承人当中的离婚当事人,对于这样的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方请求分割,依法应得到支持。
4、实务操作争议较大的是,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继承的遗产未分割的。由于在遗产分割前还存在许多的不确定因素,比如说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放弃权,在未分割遗产前,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所以,《婚姻法》17条规定的夫妻共有财产“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应该是指实际已经取得的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对于实际还没有取得所有权的,可以在权利条件具备时再提出分割。上海市高级人民就对此问题做出了规定,上海市高级人民《关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作为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可以继承遗产,但继承人之间尚未对该遗产进行分配的,由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仍有权放弃继承,因此,离婚诉讼中,对继承人的配偶要求分割该遗产的请求不与处理,但可以保留其诉权,由当事人在其权利条件具备时再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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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消赠与公证合同,赠与合同公证注意事项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如何取消赠与公证合同,赠与合同公证注意事项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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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未公证赠与人死亡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以下情况签订的合同无效:赠与人在签订合同时是无行为能力的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要有证据证明)。赠与人被胁迫签订的合同(要有证据证明)。赠与人被欺骗签订的合同(要有证据证明)。不是赠与人本人签名。其余情况应该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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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与赠予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赠与与赠予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赠与和房屋买卖都属于房屋的处置的发生,房屋买卖可能是发生在一手房交易,有可能发生在二手房交易中,但房产赠与一般发生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此,这里的比较主要是针对二手房交易来说的。
赠与,通常受赠与的一方是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也就是不用支付金钱作为交换。而买卖,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双方是需要支付对价的,这是二者最主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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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的方式所需缴纳税款根据交易人之间的关系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来说就是,直系亲属成本只有契税而非直系亲属赠与的赠与成本有三个,其中契税和税的计算方式与买卖完全一致,个税则是全额的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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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过公正处,他们说房改房赠与不需要公正
[律师回复] 从法律上来讲,只要授权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不能力委托办理的事项合法,并由委托人亲自在委托人处签名确认的,该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授权委托书需要委托人签字、摁手印方能形成有效的委托。这也就是说,如果有人伪造了一份委托书并以此来损毁了你的权利,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推翻伪造的委托书,以此来维护权利;
其次,委托书的内容如果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那么这样的委托手续也是自然无效的;
最后,公证的效果只是对材料的效力有一个保护作用,同时,在公证程序中,要对一份委托材料进行公证,需要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到公证处提供相应的材料才能完成公证程序。扩展资料:公证不是委托书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不需要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虽然公证不是必经程序, 但是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在法律上具有更强的证明力与证据效力。另外, 在实务中,银行、房地产交易中心以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为了确保授权委托 书的真实性,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均要求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因此, 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有利于相关手续的顺利办理。同时,如果发生诉讼,除 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或文书可以直接采证作 为证据使用;而未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文书,不能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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