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财产有哪些
关于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如下:夫妻其中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所拥有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此情形之下,除非有双方约定将这些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否则应依法分别确认。男女双方也有权通过协议方式,确定各自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包括全部归各自所有、共同共有或部分由各自所有、部分由共同所有等多种情况。
此外,夫妻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相关法律条款需要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财产有孩子份吗
要明白,依照规定,除非双方事先有明确的协议说明,否则没有孩子能够继承并享用父母的婚前财产部分,这些财产都应该被视作是一方配偶的个人资产。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夫妇双方在结婚后仍然持续享有这种个人财产,然而此种情况下并不意味着这些财产会自动转化为双方共有的财产。
所有者与这些财产之间的法律地位不变。
判断一笔资产是否应当归类为婚前财产,判断标准主要取决于这笔资产所有权的获得时间。
如果在结婚前便已获取了财产所有权,就算在婚后才实际占有使用此款财产,它们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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