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第242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以暴力和威胁手段阻挠国家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按第二百七十七条定罪量刑。聚众阻碍解救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刑诉法第242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第242内容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解释,第242条明确指出:对于那些以暴力和威胁手段来阻挠国家机构的工作人员对被收买的妇女和儿童进行救援的行为,应当依据本法的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此类推进行定罪量刑。而对于那些在聚集众人的情况下,实施这类阻止行动的主要影响者,则应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内容是: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刑诉法第277条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明确指出,对于有犯罪行为未成年人,我们采取的是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策略方针,坚决贯彻教育为主导的原则。

在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都要确保未成年人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益,同时也需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且由那些熟悉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以及侦查人员来负责此项工作。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四十六条进一步强调,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必须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6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诉法第242内容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64****02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4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0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6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6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6****23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4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6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2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4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7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8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2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3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3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犯罪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刑诉法解释第242条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解释第242条内容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内容什么
内容是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4浏览 2025-01-25
刑法第242
10w+浏览2024-11-25
刑诉法第212条内容是什么?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诉法第67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 符合这些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批准取保候审。
40浏览 2024-10-23
刑法第240条第1款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刑法第240条第1款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刑法第240条第1款内容为: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br/>(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br/>(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br/>(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br/>(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br/>(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br/>(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br/>(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br/>(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最高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57浏览
民诉法第242
10w+浏览2024-11-17
刑诉法第173条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173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内容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49浏览 2025-01-03
合同法第242
10w+浏览2024-11-03
刑诉法第154条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二款规定的什么内容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9浏览 2025-01-06
物权法第242
10w+浏览2024-10-18
刑诉法第139条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内容是什么?
1、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2)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3)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4)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5)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6)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8浏览 2024-09-19
刑法第242条
10w+浏览2024-10-28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刑诉法第242内容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34****1923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52****182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8****4710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