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户口簿是未婚怎么办
户口本上标注的婚姻状态不影响办理离婚事宜。离婚与户口本上标注的婚姻状况无关,属于个人私事。按照相关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当事人双方皆确认愿意解除婚姻关系,且在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配等关键问题上达成共识,之后再前往当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正式离婚手续。在此过程中,建议您选择当日前去办理,以确保顺利进行。若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则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庭裁决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时户口本上有未婚,有影响吗
针对您所提到的问题,建议您前往当地户籍管理机构进行户口簿补充登记手续的办理。
离婚之后,户口簿上仍然显示为未婚状态,通常情况下这是由于当初结婚之时未能及时对户口簿内页进行更新导致的。
若在未来再次步入婚姻殿堂之际,有可能需要先将此项错误信息予以纠正之后才能顺利地完成结婚登记手续。
原因在于,当涉及到离婚事宜时,相关档案资料均已存档备案,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在核实相关信息时如发现存在不相符之处,往往会拒绝为当事人办理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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