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具体法律条文规定,倘若某人在知晓对方正在借助信息网络渠道进行犯罪活动之际,为之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与协助,并且情节严重,虽然可能并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然而仍然有可能面临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等严厉刑罚,并处以罚金。
此外,若该类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法律法规,将按照更为严厉的处罚条款给予定罪量刑。因此,即便在未曾受到司法起诉的情况下,当事人仍有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涉帮信罪是否会留下案底取决于该罪行是否已被判定并作出刑事判决。
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帮信罪的确会产生案底,这是因为不论所涉及的罪名如何,只要经法律程序确认为违法犯罪行为,便会自动留有案底。
也就是说,即使并未实际执行任何处罚措施,也同样会记录在案。
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犯罪嫌疑人在明知他人可能会利用自己提供的银行卡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依然将卡片出售或转让给他人,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帮信罪的嫌疑。
帮信罪通常是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具体来说,就是指自然人或单位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行为。
对于犯罪时年龄尚未满18岁,并且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其相关犯罪记录应予封存。
犯罪记录一旦被封存,便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公开,除非是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查询。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必须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严格保密。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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