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竣工结算流程是怎样的
在进行工程建设完成之后,我们采用以下几种主要结算方式来进行结算及保障各方面权益:
第一种为分段结算。这种方法被用于处理那种在同一年内开建、但是必然延至翌年才能竣工验收的大型项目,根据该工程项目的形象进度情况,将之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并对各个阶段分别进行详细而精确地结算;
其次,竣工一次性结算。对于整体规模较小的项目来说,这是最为便捷与高效的结算方式,在整个项目竣工并取得最终建筑质量合格证明之后,便可实施一次性的最终结算;
此外,按月结算也是一个颇具代表性的结算方法。简单的来说,就是在每隔一定时间(例如每月)对该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审计,力求所有参与方都能及时了解工程的资金流动状况;
最后,对于某些特殊情况而言,还可能采取双方事先预定好的其他结算方式以确保各方利益公平合理地得到体现。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二、工程竣工结算应具备条件有什么
在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咨询过程中,必须要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才能进一步进行。
这些前提条件包括了完成所有签约的相关作业以及保证全程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以下是对这些前提条件更为详细的解释:
(1)工程质量的合格性是整个工程的必要条件之一。
所有资金支出都要先进行工程计量,而工程计量必须建立在工程质量合格的基础之上。
(2)只有遵循合同条款,我们才有权利提出资金支付的申请及清偿债务。
在此情况下,所有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一定要符合每份合同所签署时的约定。
当接受建设的施工单位已经完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且经过验收质量合格,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后,就应比较原有设计施工图与实际完成的差别,再根据变化内容编写出预算调整,以此形成向发包单位进行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
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在工程项目完工之际,为切实维护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将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纳多元化的结算方案。首先,对于涉及多个年份实施的大型项目,将采用分段结算策略,根据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逐一完成各个阶段的结算工作;其次,针对那些规模相对较小、工期较短的项目,我司将会执行竣工一次性结算措施,待整个项目验收合格之后,进行一次性的总计结算;最后,基于按月进行项目进度跟踪及资金流动评估的考虑,我司还会提供按月结算服务,以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序推进。在遇到特殊情况时,我司也会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调整结算方式,以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与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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