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案子能取保候审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符合如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考虑进行取保候审:(1)针对可能被判处拘役或管制的犯罪行为,或者是可能被独立实施附加惩罚措施的犯罪行为;(2)在审判阶段,由于可能会被判定犯有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但如果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并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任何潜在威胁;(3)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同样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只要此类情况下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公众的普遍恐慌;(4)当罪犯已经被羁押了所有应有的时间,然而案件却仍然未得到妥善处理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考虑将其释放出来并执行取保候审的相应措施。在上述所有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都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则需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什么案子能判缓刑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缓刑只适用于那些已经被判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低于三年的罪犯。
若罪犯所受处罚超过三年且社会危害较大,便不宜实施缓刑。
同时,适用缓刑的条件还有两个:
首先,犯人的犯罪情况要相对较轻,其次,其有良好的悔过表现,社会不会因他的回归再次受到威胁。
另外,值得强调的是,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累犯是不可以使用缓刑的,因为他们具有严重的主观意识和巨大的人身危险性,不宜再次释放到社会中。
最后,需要引起大家注意的是,即便罪犯在主刑之外还附带有附加刑责,这些刑责也不会因为主刑为缓刑而有所减轻或免除。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条所述,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特定情况:涉嫌轻微罪行并有望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其行为对社会不构成严重危害的嫌疑人;身患重疾、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及哺乳期的女性嫌疑人;以及已经被依法拘留至法定时限,然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的嫌疑人。在上述情况下,嫌疑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而最终的决策权则由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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