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的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期间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
二、离婚诉讼原告未提分财产被告能不能提
在民事离婚诉讼案件中,假如原告并未明确提及进行财产分割事项,那么作为被告,您依然有权利提出关于财产如何分配的诉求。
然而,决定权最终取决于原被告双方对待婚姻关系的态度以及对财产的认识。
若双方均愿意达成离婚协议,那么此时便可顺理成章地协商解决财产分配问题;
但是,若两人对于离婚持有反对意见,那么在此情况下,财产分割问题也将自动搁置,暂时不做考虑。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当夫妇二人在办理离婚手续之时,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应当首先通过双方协商措施得以解决;
如经双方自行协商无效,再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尤其是考虑到子女抚养、女方权益以及可能存在过错方的利益因素后,依法做出最为公正合理的裁判决定。
另外,对于男方或女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所应享有利益的权益,同样应依法得到充分保障与尊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