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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订立合同可以附条件吗
订立合同可以附条件。
我国《民法典》对此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并且所附条件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序良俗。
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民法典》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
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二、订立合同可以采用的形式有什么
订立合同时,法律允许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首先要明确的是,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仅使用口头语言来表达其签署合同的意愿,而不借助文字记录协议内容的方式;
其次,书面形式则更加强调通过文字形式展现出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约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