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为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且已遭到法律制裁,那么他们将无法再申请获取保释资格。
保释制度是指公安部门、人民检察机构及人民法院对于尚未被依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为了预防其逃避刑事调查、诉讼程序以及审判工作,而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缴纳担保金,并且出具保释保证书的一种强迫性的法律手段。
这种制度是在犯罪者被判定有罪且开始服刑前才会进行的一种司法强制措施;
因此,在他/她已经被定罪且正式服刑阶段,自然就不再具备申请保释的条件。
然而,如果在判决生效后的某个时间点,犯罪者出现了重大疾病或在短时间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是罹患了严重的慢性疾病,且在改造所接受治疗已经久治不愈,经过监狱改造部门的严格审查与评估,他们可能被允许享受保外就医的待遇。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触犯了刑法是否一定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的法律规定,虽然某种行为在客观上导致了损害后果的确切出现,但是如果这种行为并非源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无法预见到的原因所引发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构不成犯罪行为了。
《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刑法》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