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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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特定条件下,如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夫妻或因彩礼致经济压力大的情况下,支付彩礼的一方可依法申请解除婚约并索回彩礼。返还需基于未确立婚姻关系、离婚前提、符合当地风俗习惯且支付导致严重经济困难等因素。法院在处理时将考虑上述原则,并遵循严格的诉讼时效规定。彩礼的支付与接收涉及双方及家庭,非婚后财产共有制内的礼品请求不予支持。
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

一、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

在特定的情形下,依法申请解除婚约并获得准许的双方,可以向法院主张返还其所支付的彩礼

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双方已完成结婚登记,却尚未实际共享生活伴侣的状态;

或者在婚期支付彩礼,导致支付方出现经济压力较大的状况。

在此种情况下,民事案件的申请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满足以上两种情况之一的,法院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司法实践,对其要求退回彩礼的诉求表示支持和确认。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返还彩礼的相关事宜上有以下几个不同于普通离婚程序的注意要点:

首先,处理彩礼纠纷需遵循以下原则,即判断彩礼是否应予返还,首要依据应为当事人是否已经正式确立了婚姻关系。

其次,结婚前给付的彩礼,须以离婚作为前提条件,才有可能会考虑支持申请人的返还请求。

当然,如果是在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彩礼的一方要求收回所支付的礼品,此时则不被视为合理请求,因为夫妇作为一个共同的个体,遵循的是法定规定的财产共有制。

再者,需要认定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予彩礼的风俗习惯。

此外,我们也要对彩礼的交付以及接收的主体进行较为宽松的解释。

实际上,彩礼的支付过程并不仅仅局限于男女双方之间的事务,还经常涉及到双方各自家庭之间的来往。

最后,对于婚前支付彩礼致使支付方陷入经济困境的情况,也可纳入返还彩礼的范畴。

同时,关于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亦不可忽视。

在此方面,我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的规定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特定的情形下,依法申请解除婚约并获得准许的双方,可以向法院主张返还其所支付的彩礼。

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双方已完成结婚登记,却尚未实际共享生活伴侣的状态;

或者在婚期支付彩礼,导致支付方出现经济压力较大的状况。

在此种情况下,民事案件的申请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满足以上两种情况之一的,法院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司法实践,对其要求退回彩礼的诉求表示支持和确认。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返还彩礼的相关事宜上有以下几个不同于普通离婚程序的注意要点:

首先,处理彩礼纠纷需遵循以下原则,即判断彩礼是否应予返还,首要依据应为当事人是否已经正式确立了婚姻关系。

其次,结婚前给付的彩礼,须以离婚作为前提条件,才有可能会考虑支持申请人的返还请求。

当然,如果是在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彩礼的一方要求收回所支付的礼品,此时则不被视为合理请求,因为夫妇作为一个共同的个体,遵循的是法定规定的财产共有制。

再者,需要认定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予彩礼的风俗习惯。

此外,我们也要对彩礼的交付以及接收的主体进行较为宽松的解释。

实际上,彩礼的支付过程并不仅仅局限于男女双方之间的事务,还经常涉及到双方各自家庭之间的来往。

最后,对于婚前支付彩礼致使支付方陷入经济困境的情况,也可纳入返还彩礼的范畴。

同时,关于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亦不可忽视。

在此方面,我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的规定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某些特定情境中,例如已经进行婚姻登记但是尚未开始共同生活的夫妇或者因为过高的彩礼而遭遇来自经济方面巨大压力的状况,如果支付彩礼的一方认为有必要,他们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解除婚约并且追讨已经支付的彩礼。然而,这些还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比如尚未成立正式的婚姻关系、必须是在离婚的前提之下、符合当地的风俗习惯以及支付彩礼的行为确实带来了严重的经济上的困扰等等。当法院面对这类案件时,将会依照以上提及的各项原则做出裁决,同时,也会严格遵守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彩礼的支付和接收到头来都牵涉到两个人及其各自的家庭,因此,对于那些不属于婚后财产共享制度范畴之内的礼品请求,法院通常不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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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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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数额具体标准是多少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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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你好,我一个老乡他儿子结婚了,给女方送去了丰富的彩礼后来结不成婚想把彩礼拿回来,请问彩礼返还有什么要求吗?
[律师回复] 由于各地风俗习惯不同,司法解释对彩礼的范围也无法作出明确的规定,由此给审判造成一定的难度。因为只有准确界定彩礼的范围,才能维护好男女双方的利益。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的问题。
首先是关于共同花费的问题。比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彩礼用于共同花销,比如有的为举办婚礼而共同宴请宾客,有的用于共同学习某项技术,有的共同外出旅行,也有的纯粹共同用于朋友间的吃喝玩乐等,那么这些费用一般在计算返还数额时会予以扣除。
第二是关于相互赠予财物的问题。恋爱中,男女双方为了表达心意,通常都会赠予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物品,有的是为了结婚而赠予的,有的是一方自愿赠予另一方,与结婚目的无关。在小丁和小雨的案例中,那些高档手表、电脑等物被认定为男方小丁的自愿赠予,所以法庭判决时就不作为彩礼来定,而20万元和车辆则是为了结婚而赠予的,应认定为彩礼,需要返还。
第三是关于亲人赠予财物的问题。一般来讲,对于新人,双方的亲属都会有一定物品或现金的馈赠,对于这部分财产,如果明确是特定给个人的财物,当然应按个人财产来处理,而如果是赠予两个人的,就存在共有分割的问题,所以,恋爱过程中男女之间的钱物给付,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彩礼还是赠予,只有彩礼,才存在可能返还的问题,如果是赠予,则不存在返还。
你好,我前年买了一套房子,准备结婚的时候用,现在女方提出彩礼问题,请问不必返还彩礼的情形,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通常存在以下情况彩礼不用返还: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即使彩礼的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即使离婚也不可以要求返还。
2、男女双方未婚登同居生活时间超过两年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
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
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3、男女双方未婚登同居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活,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
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
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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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返还彩礼条件具体是什么
1、男女双方实际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男女双方虽然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确实并未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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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你好,我朋友有关于彩礼的问题咨询我,我对这方面也不是很清楚,请问彩礼返还的标准和原则,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一、哪些情况需要返还结婚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一方悔婚结婚彩礼怎么办,结婚彩礼应该返还。
二、哪些情况不予返还结婚彩礼
1. 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第一款
(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
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
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二结婚彩礼返还的范围有哪些,限制返还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三、结婚彩礼返还的范围
在结婚彩礼返还的纠纷案件中,我们往往会在法律规定上找依据,力求通过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规定并不是活的,有时发生纠纷找不到法律根源。这就需要法官在审理的过程中通过敏锐的洞察力来给出一个公正合理的结果了。在结婚彩礼的返还条件上,法律有相关的规定。那么,结婚彩礼返还的范围有哪些?
虽然根据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的规定,当符合条件时,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
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换为夫妻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
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父母或他人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包办婚姻和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违反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婚的买卖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意见》第17条的规定:“属于包办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离婚时原则上依法收缴。”
2004 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四、彩礼返还的限制的基本原则
对彩礼返还作出限制性规定,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外,同时还遵循了以下原则:
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3、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
五、一方悔婚结婚彩礼怎么办,返还彩礼标准是多少?
一、我国传统风俗婚前男方送给女方结婚彩礼,那么什么是彩礼?
我国传统风俗婚前男方送给女方结婚彩礼,那么什么是彩礼?定义如下: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彩礼的多少,随当地情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各方面因素而定,但数额一般不在少数。
三、一方悔婚结婚彩礼需要返还吗,返还彩礼标准是多少?
因一方悔婚结婚彩礼需要返还吗,返还彩礼标准是多少?那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活在一起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当一方悔婚时,应返还彩礼,但不是全部返还,应返还全部的百分之三十。如果双方生活在一年之中三个月以内的,应返还全部的百分之五十。如果生活在三个月以内的,应返还彩礼全部的百分之七十。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男方导致女方怀孕或流产的,在上文的基础上减少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
以上是对一方悔婚结婚彩礼怎么办,返还彩礼标准是多少进行的概括描述。婚前男方给付女方是我国的风俗习惯,因婚前感情不和或因问题争议等,一方提出悔婚,不仅给另一方带来精神上的伤害,名誉上也收到了伤害。不仅仅彩礼返还问题,严重者会因两家的纠纷牵涉到人身安全等问题,所以在生活中遇到此类事件,建议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帮助解决因毁婚约所带来的相关问题。
六、未领取结婚证但已经同居生活,彩礼是否返还?
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包括:
1、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的;
2、未领取结婚证的;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那么,虽然未领取结婚证,但男女双方已经同居生活,彩礼是否应当返还呢?
如果严格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关于返还彩礼的相关规定,那么,即使双方已经同居,仍然属于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形,那么彩礼就应当返还。这样,对于女方来说可能有点不公平。
根据2011年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内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对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进一步进行了解释,即此种情形指的是未办理结婚手续也未共同生活的情形,也就是说,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同居的话,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同居的时间长短、彩礼的金额等因素,来确定是否应当返还彩礼或者返还彩礼的金额,同居生活引纠纷分手彩礼须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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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不返还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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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彩礼何时应返还,彩礼纠纷诉讼主体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一.彩礼何时应返还当今社会随着离婚率不断上升,返还彩礼纠纷不断增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对此,我国目前有两个法律依据:其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其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结合以上两个法律规定来看,其基本原则是,在一般情况下彩礼不返还,对于几种特殊的法定情形才可以要求返还。二.彩礼纠纷诉讼主体如何认定彩礼纠纷,诉讼主体如何认定在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中,只是说“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那么这里所说的给付方是否包括当事人的父母呢实际生活中,婚约彩礼的给付、接受,一般不是在婚约双方当事人之间直接发生的,往往是一方父母或亲属通过婚姻介绍人给付另一方父母或亲属。因此如果诉讼主体只列男女本人,往往不利于这类纠纷的解决。从原告角度看,给付的彩礼是家庭共同财产或父母财产或亲属财产,男方本人不是权利人,如果只能由男方做为原告,其主体资格往往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要求;从被告角度看,收受的财产无论是被女方父母或亲属拿走,还是被女方本人接受,女方及其家属都是共同受益人,如果只列女方本人为被告,由于女方本人未收到彩礼或无财产,使给付方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既使得到胜诉判决,也得不到执行。综上,作者认为,应根据具体情况,允许男女双方及相关亲属做为共同的原、被告。
我国婚姻法中关于返还彩礼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展开全部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二里面有相关规定,另外上海高院也有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19号  2003年12月26日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
第三条、
第三十二条、
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第二条人民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第三条人民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第五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
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应当受理。  
第六条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
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第七条人民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前款所指的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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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数额具体标准是多少?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彩礼返还数额具体标准是多少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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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国婚姻法中关于返还彩礼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展开全部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二里面有相关规定,另外上海高院也有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19号  2003年12月26日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
第三条、
第三十二条、
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第二条人民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第三条人民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第五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
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应当受理。  
第六条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
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第七条人民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前款所指的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返还的诉讼主体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彩礼何时应返还当今社会随着离婚率不断上升,返还彩礼纠纷不断增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对此,我国目前有两个法律依据:其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其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结合以上两个法律规定来看,其基本原则是,在一般情况下彩礼不返还,对于几种特殊的法定情形才可以要求返还。二.彩礼纠纷诉讼主体如何认定彩礼纠纷,诉讼主体如何认定在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中,只是说“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那么这里所说的给付方是否包括当事人的父母呢实际生活中,婚约彩礼的给付、接受,一般不是在婚约双方当事人之间直接发生的,往往是一方父母或亲属通过婚姻介绍人给付另一方父母或亲属。因此如果诉讼主体只列男女本人,往往不利于这类纠纷的解决。从原告角度看,给付的彩礼是家庭共同财产或父母财产或亲属财产,男方本人不是权利人,如果只能由男方做为原告,其主体资格往往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要求;从被告角度看,收受的财产无论是被女方父母或亲属拿走,还是被女方本人接受,女方及其家属都是共同受益人,如果只列女方本人为被告,由于女方本人未收到彩礼或无财产,使给付方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既使得到胜诉判决,也得不到执行。综上,作者认为,应根据具体情况,允许男女双方及相关亲属做为共同的原、被告。
返还彩礼,女方可以拒不返还彩礼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
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
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
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
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的应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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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数额具体标准是多少?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彩礼返还数额具体标准是多少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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