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复垦验收目前归哪个主管部门负责
土地复垦项目的验收事宜现已由我国国资部门下设的耕地保护处负责全面管理。
所谓土地复垦,实质上即是针对受损或贫瘠土壤进行再次利用,以及对其所涉及的生态系统进行全面修复的一整套综合技术手段。
负有土地复垦义务的各方责任主体应当根据双方事先达成约定,在所在地区级国土资源部门指定的银行设立土地复垦相关费用专用账户,并确保足额储备土地复垦所需资金。
《土地复垦条例》第三条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以下称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第四条生产建设活动应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对依法占用的土地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土地损毁面积,降低土地损毁程度。土地复垦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可行、合理利用的原则。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二、土地复垦验收现在归哪个部门
土地复垦项目的验收事宜现已由我国国资部门下设的耕地保护处负责全面管理。
所谓土地复垦,实质上即是针对受损或贫瘠土壤进行再次利用,以及对其所涉及的生态系统进行全面修复的一整套综合技术手段。
负有土地复垦义务的各方责任主体应当根据双方事先达成约定,在所在地区级国土资源部门指定的银行设立土地复垦相关费用专用账户,并确保足额储备土地复垦所需资金。
《土地复垦条例》第三条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以下称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第四条生产建设活动应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对依法占用的土地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土地损毁面积,降低土地损毁程度。土地复垦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可行、合理利用的原则。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我司国资管理机构旗下的耕地保护处,近期正式承接了相关土地复垦项目验审任务,此项业务焦点在于受损土质的修复以及生态系统的重生建设。依照规定,承担复垦责任的各方必须在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并将充足的资金注入其中,以确保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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