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免责及其适用情形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9-12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71人
专家导读 免责条款是合同中的特定内容,通过双方协商明确免除或减轻部分责任。常见于保险、商场等合同,以书面形式呈现,期待客户同意并产生法律效力。其目标在于定义合同细节,减少未来履行中可能的责任。它是民法上的法律行为,通过明确意思表示限制当事人义务。
法定免责及其适用情形是怎样的

一、法定免责及其适用情形是怎样的

免责条款,亦称为豁免条款、免赔额或责任排除条款,系指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共识,通过书面形式确定合同中的一项具体内容,旨在消除或减轻一方或多方当事人未来可能承担的合同相关责任。

在实际应用中,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中的某一方当事人,例如保险公司、商场等,精心编写进合同文本或形成固定格式的合同条款中。

这些条款通常以清晰或隐藏的方式呈现给客户,作为一种意图表达,期望得到对方的同意和签署,从而产生民法上的法律效力。

从本质上来说,免责条款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在对合同中的某个语词或句子进行定义或解释时,为避免或减少一方或各方当事人在未来履行合约过程中所可能面临的责任和负担。

因此,免责条款可以视为一种具有特别意义的民法法律行为,它通过创设一个明确的意思表示来创建此类型的条款,并以此为基础,以限制或减轻当事人在未来可能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诉求。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法定免责及其适用是什么样的

免责条款乃是我们用来避免或减轻合同义务之计划性规定,其效力来源于双方的自愿行动。

此类条款通常由签约一方埋入合同文本或标准格式合同之中,通过明示或暗示来引起对方的承诺与理解,从而增强其法律约束力。

它的本义在于规定,当合同双方在签署合同或者接受制定格式合同时,为避免或缩小某些责任范围而设定的条文。

因此,免责条款体现出了一种意愿表示,其目标是限制或减少未来可能出现的责任承担。

免责条款的核心功能就是为了限制或减轻当事人对未来责任的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免责条款乃是合同中所载有的特殊内容,经由双方共同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以明确方式豁免或减轻某些法律责任。此类条款常用于诸如保险合同和商业贸易合同等各种场合,以书面文字加以约定,期待并依赖于消费者予以同意,从而方能具备法律约束力。此种条款的设立目的主要在于详细规定合同的各项细则,以期在未来的履约过程中尽可能地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从民法角度来看,免责条款属于一种法律行为,通过明确表达当事人的意愿来限制他们所应承担的义务。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1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定免责及其适用情形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141****34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7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5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8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6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1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4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7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5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2****62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6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3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0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4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4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债权人撤销权扩张适用的情形及其构成要件
l_合同法第74条规定中的“无偿行为”类型。又具体分为三种情形:1、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2、放弃债权担保。3、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本条对这三种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
10w+浏览
朋友不知道怎么回事涉及一起绑架案件 听说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想问一下绑架 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都可免于刑事处罚: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二、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三、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四、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七、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八、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九、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十、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二、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自诉案件及其适用范围有哪些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等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我哥哥应聘上一家公司,公司要求他下周去签合同,但他对合同的效力问题不太清楚,请问能解释下合同的效力分类及其情形吗?
[律师回复] 合同的有效和无效是最常见的两种效力状态,也最为人们所熟知和掌握,不过多赘述。除此之外,合同法还规定了两种效力状态——效力待定和可变更可撤销。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欠缺而使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待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进行追认,追认之后即成为有效合同,不予追认则为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分两种情形,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有待其法定代理人去追认;二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有待被代理人去追认。无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还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都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合同的行为人与合同的义务人相分离,合同的订立者不承担义务,而承担义务的是与订立者存在特定关系的另外一个人。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可变更或撤销的法定事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一经撤销则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为有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分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其法定事由包括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二是受损害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的,其法定事由为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而使受害一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另外,变更和撤销合同属于不同的请求,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请求撤销的,法律则没有禁止予以变更。
  综上所述,合同的效力状态包括四种,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是最常见最为人熟知的状态。有效和无效的逻辑关系为对立关系,在其中间存在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两种状态,该两种状态是有条件的有效合同或者无效合同,视条件是否成就具体而定。
孕妇生出畸形胎儿,想要起诉医院,请问,该孕妇及其丈夫是否是适格原告?
[律师回复] 现实生活中,由于妻子怀孕,丈夫出轨的比比皆是,那么孕妇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吗?
孕妇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可以参考以下程序:

一,确认具体的管辖法院。一般来讲,如果夫妻双方都未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就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须在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如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则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准备诉讼材料。主要包括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以及相应的证据。需注意的是,诉状不需要写的太复杂,言简意赅,说明问题即可。证据要根据诉讼请求来提交,比如要求分割房产,就应该提交房产存在以及价值的证据。

三,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立案庭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一般来讲,自立案之日起1-2周内,案件会由立案庭分配到审判庭或速裁庭具体办案法官手中。

四,法官根据庭审情况,做出裁判意见,能调解的,制作《民事调解书》撤诉的或者根据法律需要移送管辖的,制作《民事裁定书》不能调解也不撤诉的,制作《民事判决书》。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哪些婚内债务协议无效及其无效情形有哪些?
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情形: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承运人的过失责任及过失免责情形有那些
这个承运人的过失责任及过失免责的情形包括有:一个是不可抗力的因素即一些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等、一个是货物的自然属性以及合理的损耗、还有一个就是因为托运人和这个收货人的过错。
10w+浏览
涉外专长
我有一个问题一直不明白,相信万能的大家应该会懂得吧,我想问下关于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回答如下
第一条: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第二条: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第三条: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第四条: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条: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以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在实现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第十条: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回避的适用情形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回避的适用情形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请问合同无效的情形及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律师回复]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的合同。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的法律后果主要如下:
1、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折价补偿。
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3、赔偿损失。
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有损害事实存在。
(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
(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方当事人因合同无效,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司法文书 > 法定免责及其适用情形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