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银行存款是否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
通常情况下,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银行存款将被视为夫妻的共有财产,但请注意,下列特殊情形需予以特别考虑:
比如,双方可能会以书面形式达成特殊协议;
或者第三方对某一方做出了特别的馈赠或遗嘱;
再者,也包括一方因为身体遭受侵害而由此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士生活津贴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内银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通常情况下,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银行存款将被视为夫妻的共有财产,但请注意,下列特殊情形需予以特别考虑:
比如,双方可能会以书面形式达成特殊协议;
或者第三方对某一方做出了特别的馈赠或遗嘱;
再者,也包括一方因为身体遭受侵害而由此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士生活津贴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婚姻存续期内的所有银行账户存款,原则上均被认定为双方共有的财产,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则不适用此规定。例如,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署书面协议的方式来明确各自的财产份额;此外,若有第三方对某一方进行了赠与或者将遗产遗留给该方,那么这些财产也将被视为单独所有;最后,对于因身体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残疾津贴等,同样不属于默认的共同财产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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