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必须到男方户籍地办理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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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离婚程序中,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任选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但如需通过诉讼离婚,必须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其长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并非绝对,还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离婚必须到男方户籍地办理吗

一、离婚必须到男方户籍地办理吗

特定情况下并不尽然如此。

实际上,您还可依据相关规定,选择前往女方户籍所在地区进行。

据了解,在协议离婚的环节中,双方任意一方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然而若涉及起诉离婚事项,则须向被告一方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必须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吗

特定情况下并不尽然如此。

实际上,您还可依据相关规定,选择前往女方户籍所在地区进行。

据了解,在协议离婚的环节中,双方任意一方可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然而若涉及起诉离婚事项,则须向被告一方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涉及离婚事务的过程中,若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当事人双方可以选择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行政机关进行申请和办理相关手续。然而,如若需要通过诉诸法律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则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其长期稳定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但此规定并非绝对,还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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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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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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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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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企工作必须要迁户籍吗?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 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缴销迁移证件。
  
1、办理“农转非”户口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农村的父母年老体弱、身边无子女及其他亲属照顾,生活难以自理,必须来我市投靠子女生活的;
  
(2)在农村无人照顾的15周岁以下的子女(含18周岁以下在校生)来我市投靠父母的;
  
(3)夫妇一方在农村,入户人年龄35周岁以上,结婚3年以上,并在落户地有固定住所的职工居民家属及其不满15周岁的子女(含18周岁以下的在校生)。
  
2、办理“农转非”户口所需要的证明村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单位大中型街道办事处证明;
  (3)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4)夫妻投靠的须有结婚证明、居民身份证;父母离婚,子女判给城市一方申请“农转非”户口的,须有离婚文书(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5)县级以上医院的有关证明材料(残疾人须有残疾证明);
  
(6)16--18周岁在校生证明。
  
3、办理“农转非”准迁落户手续:
  (1)接到批准通知后,先到申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准迁证,再持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的派出所迁出户口。
  (2)迁出户口后,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农转非”指标凭证及居民身份证(其中16周岁以上的人口,每人带三张身份证标准照片),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和换发居民身份证手续。
  (3)落户后,再持户口簿,“农转非”指标凭证到粮食部门办理粮食手续。
  居民申请家属、未成年子女“农转非”,证明材料齐全,户籍内勤要当场受理,责任区民警在30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7日内上级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审批。经县(市)、区公安局审查研究,符合政策的报市公安局审批;不符合政策的,10日内退回原申报派出所,派出所7日内答复申请人。对市局不批准的户口材料,市局在下发批准的户口材料同时退回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在接到退回的户口材料之日起10日内通知派出所,派出所自接到退回的材料之日,7日内答复审请人。因受指标限制,虽符合条件,但未被批准的户口材料,由县(市)、区公安局,分局退回派出所,派出所再退回本人。
  其它种类“农转非”按照归口部门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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