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累计诈骗数额的立案准则:
针对公私财产,骗取金额在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之间及三万元至十万元上下、乃至超过五十万元的情况下,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被判定为罪行较轻者与情节严重者、情节极为恶劣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
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多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于多次进行诈骗活动的立案标准如下:
在确定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时,需参照刑法相关条款。
在此基础上,对于诈骗公共和私人财产价值在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以及人民币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上的情况,应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判断是否符合刑法中关于“较大”金额和“极其庞大”或者“特别巨大”金额的定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如有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从而骗取他人公私财物的行为,依照其所涉金额高低将予以三级立案处理。诈骗金额在累计达到人民币三千元至上万元之间者,视为犯罪情节相对轻微;而当诈骗金额累积达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时,已构成犯罪情节较为严重;至于诈骗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十万元者,则被视为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对于上述各类犯罪行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相应的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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