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无工作,男方应如何分配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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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时,夫妇共同财产按协议分配;无协议则由司法机关依财产具体情况、子女利益、女性权益及无过错方保护原则裁决。已签订详细财产分割协议的,必须遵照执行。
离婚时,女方无工作,男方应如何分配财产

一、离婚时,女方无工作,男方应如何分配财产

在进行婚姻解除时,夫妇二人的共有财产应依据彼此的协议来进行分配;

若协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则应交由当地的司法机关,按照有关财产的具体状况,并考虑到保持子女利益、维护女性权益以及保护不存在过错方利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然而,倘若夫妇俩事先已经签订了详细的财产分割协议,那么就必须严格依照这项约定来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女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婚姻纠纷的相关诉讼中,关于争夺孩子抚养权事宜的征战,我们应始终把握住有助于孩子健康茁壮成长这一核心原则进行举证和解释说明。

特别是当孩子未满两岁时,除非女方存在着那些难以治愈的疾病,或是其他极其严重性并达到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之程度的恶劣疾病,否则在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予女方。

再者,对于两岁及以上的孩子而言,女方可通过整理以下几点去收集和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

首先,若孩子一直跟随女方生活,或是长期住在女方家庭,而这个生活环境的突然转变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了显而易见的负面影响,那么这样的情况也将会成为女方争夺孩子抚养权的一大优势。

其次,如果男方有任何不良嗜好,例如沉迷赌博、过度饮酒等等,鉴于这些行为所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往往会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将孩子判给了女方。

再次,倘若孩子已经独立在外祖父外祖母身边生活了很长时间,同时,外祖父外祖母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为孩子提供充足的爱和陪伴,并且他们也有力量帮助孩子照顾外孙(女),那么这种情况将会使女方更容易地赢得孩子的抚养权。

最后,如果年满八岁的孩子表达出他希望能够继续和母亲一同生活的愿望,那么这一点无疑也是非常有利于女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重要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时,夫妻双方共有之财产应按双方协商签署的协议进行分配处理;如未能达成协议共识,则需交由司法机构依照财产实际状况、照顾子女成长利益、保护妇女权益以及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进行公正裁定。若双方已经签署了详尽的财产分割协议,则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予以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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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可以比照离婚的方式处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对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也可以在以后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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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在床上裸体的照片、视频,注意一点要合法取得,非法取得证据不算。
一方写下的出轨保证书,认错书,悔过书。聊天记录,开房记录,亲密照片。电话记录,短信记录等等。
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上海市的很少会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除非是因为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导致离婚,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而已。
即使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5万,而且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量化标准,在一般城市,也很少超过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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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照顾无过错方。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二、离婚赔偿法律规定《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四种情况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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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第二十八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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